首页 | 机构简介 | 资质证书 | 成功案例 | 案例实景 | 法律法规 | 收费标准 | 联系我们
服务项目 | 鉴证与评估 | 新闻动态 | 党建园地 | 战友通讯录 | 合作与加盟 | 评估流程 | 人才招聘 | 留言板
 
资产评估
投资强度评估
拆迁征收评估
机器设备评估
二手车评估
房地产评估
船舶评估
园林苗木评估
司法鉴定评估
其他评估及咨询
 
法律法规 当前位置:首页 >> 法律法规
中评协关于印发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——资产评估程序》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03-30  编辑:系统管理员  浏览:3415次  改变字体:

中评协关于印发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——资产评估程序》的通知

 

中评协〔2017〕31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(注册会计师协会):

为贯彻落实《资产评估法》,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,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,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,在财政部指导下,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《资产评估基本准则》,对《资产评估准则——评估程序》进行了修订,制定了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——资产评估程序》,现予印发,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请各地方协会将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——资产评估程序》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,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,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。

附件: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——资产评估程序》

 

 

中国资产评估协会

2017年9月8日  


相关附件

·        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——资产评估程序.pdf

 

打印此页】 【关闭窗口

上一篇文章:财政部税务总局<<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>>
下一篇文章:财政部税务总局<<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>>
宁波全景评估服务项目:资产评估、投资强度评估、拆迁征收评估、机器设备评估、二手车评估、房地产评估、船舶评估、园林苗木评估、司法鉴定评估,以及其他评估及咨询!
电话:0574-87080818 83033977 传真:0574-81896660 83033978 邮箱:663569898@qq.com
24小时客服热线:40018-83351 宁波全景评估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浙ICP备17028321号-1 您是第6417957位访客
友情链接: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宁波市发改委 宁波市贸易局 舟山战友网

返回顶部